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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蘭馨婦幼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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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服務登記Q&A


居家托育人員有哪些規定事項一定是不可以做?

  • 發佈日期:2018-07-09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1.虐待、疏忽或違反相關保護兒童規定之行為。

    2.收托時間兼任或經營足以影響其托育服務之職務或事業。

    3.對托育服務為誇大不實之宣傳。

    4.規避、妨礙或拒絕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檢查、訪視、輔導及監督。

    5.任意收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訂定之收退費項目以外之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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